喷油件检查标准

1.0、适用范围

本厂喷漆部之喷漆件及外协加工之喷漆件来料。

2.0、抽样计划:MIL-STD-105E正常检验水平II

3.0、AQL:MAJ=1.5、MIN=4.0

4.0、检验标准

检 验 项 目 CR MAJ MIN

1、喷漆颜色不对签办 ×

2、上色不足(见底色)

以12距离明显可见 ×

以12距离不明显可见 ×

3、油污

面积≥3mm2 ×

面积<3mm2 ×

4、油渍、污糟

面积≥3mm2 ×

面积<3mm2 ×

5、飞油

面积≥3mm2或长度大于1/2″ ×

面积<3mm2或长度小于1/2″ ×

6、聚(积)油

面积≥3mm2 ×

面积<3mm2 ×

7、起泡

面积≥3mm2 ×

面积<3mm2 ×

8、刮花

面积≥3mm2或长度大于1/2″ ×

面积<3mm2或长度小于1/2″ ×

9、挂(拉)丝

面积≥3mm2 ×

面积<3mm2 ×

10、外来油漆 × 

11、油漆表面粘带杂物 × ×

12、喷漆不到边

面积≥3mm2 ×

面积<3mm2 ×

13、牙边

长度≥3mm2 ×

长度<3mm2 ×

14、哑色

以12距离明显看出差异 ×

以12距离不明显看出差异 ×

15、漏喷漆 ×

16、喷漆不均匀

以12距离明显可见严重影响外观 ×

以12距离不明显可见 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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