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剖视的概念
物体的内部结构,用虚线表示,如图所示,这样容易使物体层次结构不清,给读图带来困难,此时可采用GB/T 17452-1998规定的剖视画法。
一、确定剖切面的位置
剖切面的的位置一般应通过物体的孔洞、槽等内部结构的轴线或对称面;
二、画出剖切后的剖面区域;
三、画出剖切面后面的可见轮廓线。
四、在剖面区域内应画上剖面符号以表示物体的材料,并完成其它视图。
① 剖视的目的是为了更清晰地表达物体的层次,凡已经表达清楚的结构,在各视图中的虚线轮廓线不再画出。
② 剖视只是假想将某视图剖开,所以某视图的剖视不影响其它视图的完整性。其它视图仍应完整画出。
(a)物体的视图 (b)画出剖面区域 (c)完成剖视图
五、剖视图的标注
一般应在剖视图上方注出剖视图的名称“×-×”(×为大写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,如“A-A”)。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(粗短画)表示剖切位置的起、迄和转折,用箭头指示投射方向,并注上同样的字母,如“A”。剖切符号尽可能不与图形轮廓线相交。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,中间没有其它视图隔开,可省略箭头。
当剖切面通过物体的对称面或基本对称面,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,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,可以省略标注,如图(a)中的左视图,其全剖视省略了标注。
还要注意,同一机件的剖面线倾斜方向应相同、间隔应相等,当图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写45°或接近45°时,该图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成30°或60°,如图(b)所示。
剖切符号、剖切线和字母的组合标注如图所示。剖切线也可省略不画,如图所示。
(a)组合标注 (b)省略剖切线
剖切符号、剖切线和字母的组合标注
六、剖面区域的表示法(GB/T 17453-1998)
剖面符号(也叫剖面线)随物体所用材料类别的不同而不同。
不需在剖面区域表示材料类别时,可用通用剖面线表示。通用剖面线应以适当角度的细实线,最好与主要轮廓线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°角。
对于同一物体,各视图中的剖面线应画成方向相同、间隔相等,如图(a)所示。
同一物体在两平行面上的剖切图紧靠在一起画出时,剖面线应相同,若要表示得更清楚,可沿分界线将两剖切图的剖面线错开,如图(b)所示。
允许沿着大面积的剖面区域的轮廓画出部分剖面线,如图(c)所示。
通用剖面符号的用法
七、特定材料的表示
若需在剖面区域(GB/T 17452)中表示材料类别时,应采用特定的剖面符号。特定剖面符号由相应的标准确定,特定剖面符号的分类示例见附录A(提示的附录)
画剖视图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:
1. 剖切面一般应通过物体的对称平面或轴线,以免产生不完整的结构;
2. 由于剖切是假想的,所以一个视图取剖视后,其它视图仍应完整画出;
3. 为了使图形更加清晰,剖视图中应省略不必要的虚线,如图(a)中的虚线可省略,画成图(b)形式。但如果画出某一虚线有助于读图时,也可画出虚线,如图(c)所示;
4.要仔细分析被剖切孔、槽的结构形状,以免产生错漏。
不要漏画平面积聚投影 不要漏画交线 不要多画投影 不要多画或少画线段 不同结构的剖视
3、 剖视图的种类
剖视图可分为全剖视图、半剖视图和局部剖视图。
一、全剖视图
用一个剖切面完全剖开物体后所得到的剖视图称为全剖视图。外形简单的物体可以采用全剖视,如图所示。主视图是从物体前后对称的平面进行全剖视的,剖视图配置在基本视图的位置,并且中间没有其它图形隔开,不加标注。
物体的全剖视
当剖切面在同一位置,而投射方向不同时,要分别画出投射方向和名称,标注方法如图所示。
剖切面位置相同的剖视画法与标注
二、半剖视图
当物体具有对称平面时,向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,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,一半画成剖视图,另一半画成视图,这样得到视图称为半剖视图。
对称或基本对称的物体可以采用半剖视。如图所示,主视图通过左右对称面,把右半部作剖视;俯视图通过A-A剖切面,把前半部作剖视;左视图通过前后对称面,把前半部作剖视。
剖切面若通过对称平面,不必标注,见主、左视图的剖视。剖切面若不通过对称平面(如俯视图的剖切面A-A通过水平小孔),则需注明剖切符号、投射方向和大写字母“A、A”,并在剖视图上方注上相同的字母“A-A”。
物体的半剖视
基本对称的物体的半剖视
当物体形状接近于对称,且其不对称部分已另有视图表达清楚时,也允许画成半剖视。
(a) (b)
基本对称可作半剖视
画半剖视图时应注意:
1.剖视图与视图应以对称中心线作为分界,切不可用粗实线作分界线;
2.半剖视图中,内部形状已表达清楚的,虚线不再画出;
3.可将投射方向一致的几个对称图形各取一半(或四分之一)合并成一个图形。此时应在剖视图附近用大写字母标出相应的剖视图名称。如“A-A”、“B-B”等。
物体的半剖视图